报检员政策法规:动物检疫条例
第一条 为了防止为害动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转达舒展,保护农业、林业临盆平安,拟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主管全国的动物检疫义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主管当地区的动物检疫义务。
第三条 县级以上中央各级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所属的动物检疫机构,担当实施国家的动物检疫义务。
动物检疫人员进进车站、机场、口岸、堆栈以及其他有关场所实施动物检疫义务,应穿戴检疫礼服和佩戴检疫标记。
第四条 凡部分地区发作的危险性年夜、能随动物及其产物转达的病、虫、杂草,应定为动物检疫工具。农业、林业动物检疫工具和应施检疫的动物、动物产物名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拟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可以根据当地区的需要,拟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弥补名单,并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存案。
第五条 部分地区发作动物检疫工具的,应划为疫区,接纳封锁、清除步伐,防止动物检疫工具传出;发作地区已比较遍及的,则应将未发作地区划为保护区,防止动物检疫工具传进。
疫区应根据动物检疫工具的转达情况、外埠的地理情况、交通状况以及接纳封锁、清除步伐的需要来划定,其范围应严酷控制。
在发作疫情的地区,动物检疫机构可以派人加入外埠的路途团结查抄站大概木材查抄站;发作特年夜疫情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夷易近政府赞同,可以设立动物检疫查抄站,展开动物检疫义务。
第六条 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夷易近政府赞同,并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存案。
疫区和保护区的范围触及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共同提出,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赞同后划定。
疫区、保护区的窜改和打消的法式,与划定时同。
第七条 调运动物和动物产物,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需经由检疫:
(一)列进应施检疫的动物、动物产物名单的,运动身作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需经由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衍材料,不论能否列进应施检疫的动物、动物产物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需经由检疫。
第八条 依照本条例第七条的划定必需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物,经检疫未发明动物检疫工具的,发给动物检疫证书。发明有动物检疫工具、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动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查抄合格后发给动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防止调运。
动物检疫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拟定。
对年夜概主动物检疫工具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园地、堆栈等,也应实施检疫。如已被污染,托运人应按动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处理。
因实施检疫需要的车船平息、货色搬运、开拆、取样、储存、消毒处理等费用,由托运人担当。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七条的划定必需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物,交通运输部分和邮政部分同等凭动物检疫证书承运或收寄。动物检疫证书应随货运寄。详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会同铁道、交通、夷易近航、邮政部分拟定。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本条例第七条划定必需经由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物的,调进单元必需事前征得地点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检疫机构赞同,并向调出单元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元必需根据该检疫要求向地点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检疫机构请求检疫。对换进的动物和动物产物,调进单元地点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动物检疫机构该当检验检疫证书,需要时可以复检。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运动物和动物产物的检疫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夷易近政府划定。
第十一条 种子、苗木和其他繁衍材料的繁育单元,必需有计划地建立无动物检疫工具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实验、推行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衍材料,不得带有动物检疫工具。动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第十二条 从外洋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元该当向地点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检疫机构提出请求,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可是,国务院有关部分所属的在京单元从外洋引进种子、苗木,该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所属的动物检疫机构提出请求,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详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拟定。
从外洋引进、年夜概匿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衍材料,必需断绝试种,动物检疫机构应举行盘问拜访、考察和检疫,证明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的,方可分散莳植。
第十三条 农林院校和实验钻研单元对动物检疫工具的钻研,不得在检疫工具的非疫区举行。因教学、科研确需在非疫区举行时,属于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划定的动物检疫工具须经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赞同,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动物检疫工具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赞同,并应接纳细密步伐防止分散。
第十四条 动物检疫机构关于新发明的检疫工具和其他危险性病、虫、杂草,必需及时查清情况。立刻陈说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接纳步伐,彻底清除,并陈说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
第十五条 疫来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公布。
第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和第十四条的划定,举行疫情盘问拜访和采打清除步伐所需的紧急防治费和津贴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每年的动物保护费、丛林保护费大概公营农场临盆费中安排。特年夜疫情的防治费,国家酌情给以津贴。
第十七条 在动物检疫义务中作出清楚成绩的单元和团体,由人夷易近政府给以嘉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活动之一的,动物检疫机构该当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形成丧失落的,该当担当补偿;组建立功的,由法律构造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划定办理动物检疫证书大概在报检历程中故弄玄虚的;
(二)伪造、涂改、生意、让渡动物检疫单证、印章、标记、封识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划定调运、断绝试种大概临盆应施检疫的动物、动物产物的;
(四)违背本条例划定,擅自开拆动物、动物产物包装、调换动物、动物产物,大概擅自窜改动物、动物产物的划定用途的;
(五)违背本条例划定,惹起疫情分散的。
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气象之一,尚不组建立功的,动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不法所得。
对违背本条例划定调运的动物和动物产物,动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封存、没收、烧毁大概责令窜改用途。烧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当。
第十九条 动物检疫人员在动物检疫义务中,交通运输部分和邮政部分有关义务人员在动物、动物产物的运输、邮寄义务中,秉公作弊、玩忽职守的,由其地点单元大概下级主管构造给以行政嘉奖;组建立功的,由法律构造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动物检疫机构的行政责罚决议不平的,可以自接到责罚决议关照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行政责罚决议的动物检疫机构的下级机构请求复议;对复经由议定议不平的,可以自接到复经由议定议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夷易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请求复议大概不起诉又不实实施政责罚决议的,动物检疫机构可以请求人夷易近法院逼迫实施大概依法逼迫实施。
第二十一条 动物检疫机构实施检疫义务可以收取检疫费,详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拟定。
第二十二条 收支口动物的检疫,依照《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收支境动动物检疫法》的划定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分、林业主管部分拟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条例及实在施细则,连系外埠详细情况,拟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国务院赞同、农业部1957年 12月4日公布的《海内动物检疫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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