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网假保单案考验新保险法
0 ihunter 2009/11

  新《保险法》的出台,或能更为有效地加强监管与惩戒,从而杜绝诸如“假保单”这样的恶劣现象。

  2009年9月27日,一度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的携程网销售“假保单”一案,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进行了预备庭审。

  原告方梁先生认为,携程网之前所作出的道歉与赔偿方案涉嫌“推卸责任”,毫无诚意。而携程网方面则认为,其已经合理、合法地履行了道歉及赔偿义务,原告提出的巨额赔偿,涉嫌对携程网进行恶意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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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目前的资料来说,此案中的事实应该是比较清楚的,即消费者确实在携程网上购买了假保单。

  但其中牵扯出的一系列问题仍有待答案揭晓:携程网是否具有销售保单的资质?携程网认为是其合作方造假,那么携程网到底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鉴于我国目前惩罚性赔偿尚缺乏政策依据,消费者提出的巨额赔偿是否合理?在航空保险此类重要问题上,该如何确保服务的规范及有效?

  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开始正式施行,其中就加强保险业服务、行业监管等内容均作出进一步完善,“不可抗辩条款”等内容尤其引人关注。今后,保险业内存在的一些负面现象或将得以进一步规范。

  梁先生的“意外”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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