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异地报关注册的手续
“报关存案”是已在企业地点地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的报关单元,为了获得在其他海关关区报关的权益,而在有关区主管海关办理的一项赞同手续。自理报关单元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存案手续,应向地点报关注册地海关申领并填写《自理报关存案请求书》,交验《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影印件、营业执照影印件、赞同文件影印件,经海关考核赞同后,将上述文件封进关封,交异地海关,经该海关考核无异议,则宣布《自理报关单元报关存案证明书》,即享有在该关区内各口岸的收支口货色报关权。
代庖署理报关企业准绳下限在地点关区各口岸办理报关营业。特别情况需异地报关存案的,应由注册田主管海关商异地海关赞同后,报海关总署批准,方可在异地办理报关存案手续。海关宣布《代庖署理报关企业报关存案证书》。
专业报关企业如需办理异地报关存案手续,应由企业地点报关注册田主管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后,由主管地海关宣布《专业报关企业报关存案证书》。
关键字:报关注册登记请求书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报关注册登记 报关注册登记证 报关员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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