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测验综合教诲:核销单的操作指南
一、出口核销营业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元获得商务部或其授权单元赞同的收支口运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元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进网手续,并到有关部分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第三步:出口单元持有关材料到注册地点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外汇局考核无误后,为出口单元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元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元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元凭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出口条约(首次申领时供给)到注册地点地外汇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企业网上向报关地海关举行出口核销单的报关前的存案;第七步:出口单元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元可以在报关出口后经由历程“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元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二、出口单元向外汇局请求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登记时需供给哪些材料?
1、单元介绍信、请求书;
2、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收支口企业资历证书》或《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外洋商投资企业赞同证书》或《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赞同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构造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三、特别商业体例出口的若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关于下列特别商业体例出口的,出口单元除供给出口收汇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公用联、出口报关单外,还该当依照以下划定供给证明材料
1、以出境展销、展览商品体例出口的,该当供给展品复进境报关单;
2、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体例出口的,该当供给海关登记手册、企业条约及经贸委批件,依照工缴费执销;
3、以什物补偿体例出口的,该当供给外经贸部分的赞同件、相干条约、进口报关单。对跨越条约划定的补偿款视同通俗商业办理核销;
4、以易货体例出口的,该当供给易货条约及易进货色的进口报关单;
5、以什物作为投资的出口,该当供给外经贸部分及外汇局的赞同件;
6、以进料加工体例出口的,通俗该当全额收汇,外商投资企业不能全额收汇的,该当事前经外汇局赞同。以收抵支的,该当供给条约、舶来品色报关单、海关登记手册;
7、境外承包工程项下所需机器设置装备摆设、工具以及工程人员的办公、糊口物品出口的,该当供给书面申明及劳务承包条约。
四、什么是"出口收汇系统"? "出口收汇系统"有什么感化?
"出口收汇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中企业公用的一个子系统。该系统使用现代信息技能,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在大众数据中央建立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的电子底帐,使海关和税务部分完成出口报关和出口退税关键对核销单的联网数据核对,并使企业凭操作员ICIT过本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请求需领用核销单份数,向出口报关地海关举行核销单报关前存案,待出口报关后可以举行网上交单,并可随时随地对核销单领娶利用等各项信息举行综合盘问,使出口报关、收汇核销及退税营业更加利便快捷。
五、出口收汇系统若何举行身份认证?
企业必需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本领进收支口收汇系统,完成相干营业操作。系统根据IC卡信息举行操作员身份验证,操作员处理的数据将主动举行电子签名、加密。
未申领IC卡的企业将无法展开相干的出口、收汇核销营业。
六、若何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企业在到外汇局支付新版纸质核销单之前,需上网向外汇局请求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
企业在网上请求后,不需期待外汇局的网上审批,即可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到外汇局支付新版纸质核销单。外汇局根据企业网上请求的新版核销单份数以及当地出口收汇核销系统确认的企业可领双数量,向企业发放纸质新版核销单,同时将所发新版核销单电子底帐数据联网寄存到大众数据中央。
出口单元在核销单正式利用前,该当加盖单元称呼及构造机构代码条形章,在骑缝处加盖单元公章。
七、出口核销单的有效刻日是多少?
空白新版核销单无需填写有效期,视同耐久有效。全国海关将对新版纸质核销单举行电子底帐数据联网核对。
八、报关前能否需举行核销单的存案?
企业到海关报关出口前,必需上网向报关地海关举行新版核销单利用的报关前存案。一张核销单只能对使用于一张出口报关单。未举行报关前存案的新版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
九、企业已经举行口岸存案的核销单,在出口口岸发作转变的情况下若那边理?
已举行口岸存案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在核销单未被用于出口报关的情况下出口口岸发作转变,可上网请求变动偏从头设置出口口岸。
十、出口后若何办理交单?
企业在货色出口后不需再到外汇局举行交单,可以上网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十一、出口单元若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陈说手续?
出口单元出口货色后,该当在不迟于估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持核销陈说表、核销单、报关单、核销公用联及别的划定的核销凭据会合或逐笔向外汇局举行出口收汇核销陈说。实施主动核销的出口单元,除特别情况外,无须向外汇局举行核销陈说。
即期收汇项下该当在货色报关出口后180天内收汇。对估计收汇日期跨越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单元该当在货色出口报关后60天内凭远期存案书面请求、远期收汇出口条约或协议、核销单、报关单及其他相干材料向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存案并应在远期存案的收汇刻日内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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