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各级人员重大危险源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生
0 ihunter 2010/04

 

总     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重大危险源及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及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保障不发生因重大危险源及化学危险品故障而导致的各类事故,保障全厂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制。 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车间、工程部所有工作人员应在各自不同岗位上,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形成“人人学安全、懂安全、要安全”的良好风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管生产的同时,管理安全工作,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切切实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各级领导干部除应认真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部门或主管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并对所属部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安全监察部对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到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本责任制适用于全厂各生产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 200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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