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力承当夷易近事责任?
0 ihunter 2010/05

什么是自力承当夷易近事责任?企业经登记注册后能否都具有夷易近事主体资历? 

答: 自力承当夷易近事责任,即以企业法人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承当它在夷易近事活动中的债务,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的其他人员在法定代表人委托下所举行的夷易近事活动中给他人形成损害的补偿责任。"自力"的含义,即任何法人的债务只能由它自己承当,国家、投资者和法人构造内部的成员不对法人的债务担当,因此,企业法人必需拥有需要的财产作为包管。 

    企业经登记注册获得企业法人资历或合法运营权后,并不都具有夷易近事主体资历。详细地说,企业法人登记是国家在法则上确认企业法人夷易近事主体资历的必经法定法式,是国家付与企业法人权益本领及活动本领的法则供认,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后,本领有夷易近事主体资历,依法从事运营活动,确立与其他运营主体的法则干系,其合法权益受法则保护,并接受登记主管构造的监视管理。 

    有些不法人企业虽经登记注册获得了营业执照,拥有了合法运营权,但它自己并不具有夷易近事主体资历,其夷易近事责任应由它的主管法人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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