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内企业进口自用免税物资的排除羁系
0 ihunter 2011/12
保税区内企业进口自用免税物资的排除羁系
一、营业概述
保税区内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合理数量标交通工具、临盆用车辆、办公用品(设置装备摆设)、建材等,享有特定的免税优惠。
上述免税舶来品色有法定的海关羁系年限。羁系年限到期后,企业应向保税区海关提出排除羁系请求。如未办理排除羁系手续或在羁系刻日内私即将上述免税货色让渡、销售、典质等,海关得以根据有关法则法规对企业举行责罚。
*海关羁系年限如下:
1、船舶、飞机及修建材料(包括钢材、木材、胶合板、天然板、玻璃等等)8年;
2、灵活车辆和家用电器6年;
3、机器设置装备摆设和其他设置装备摆设、材料等5年。
二、办事根据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收支口货色羁系和征免税办法》
《保税区海关羁系办法》等
三、办事机构
上外洋高桥保税区海关
上海海关法规处
四、办事准备
1、应具有的资历:经保税区海关注册登记并活期加入海关年审的区内企业。
2、需交验以下单证:
(1)原免税舶来品色报关单,征免税证明,条约,发票;
(2)外资企业供给《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物品登记簿》,中资企业供给《保税区中资企业免税登记簿》;
(3)对车辆排除羁系的,应带好"车辆行驶证"原件,原《货色进口证明书》、检验记实、《营业执照》及有关随附单证等相干材料复印件,并将车辆开至保税区海关,由海关验核。
五、办事机构义务
海关对企业交验的有关文件举行考核,符合有关划定的,出具《进口免税货色排除羁系证明》。其中对保税区免税进口车辆排除羁系手续的,需报经上海海关法规处批准。
六、办事法式
第1步:保税区内企业向保税区海关提出排除羁系请求,交验以下材料:
(1)原免税舶来品色报关单,征免税证明,条约,发票;
(2)外资企业供给《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物品登记簿》,中资企业供给《保税区中资企业免税登记簿》;
(3)对车辆排除羁系的,应带好"车辆行驶证"原件,原《货色进口证明书》、检验记实、《营业执照》及有关随附单证等相干材料复印件,并将车辆开至保税区海关,由海关验核。
第2步:保税区海关受理请求。其中对保税区免税进口车辆排除羁系手续的,保税区海关另将《海关羁系进口车辆排除羁系考核表》、原《货色进口证明书》、《舶来品色报关单》、《减免税证明》、检验记实、《营业执照》及有关单证制造关封,交由企业送上海海关法规处考核。通俗货色经考核无误、手续完整,保税区免税进口车辆经上海海关法规处赞同排除羁系的,保税区海关出具《进口免税货色排除羁系证明》。
七、办事时限
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个义务日内完成(免税进口车辆排除羁系需报上海海关法规处审批的时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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