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测验教诲:出境货色报检通俗划定
一、出境货色的报检范围
(一)国家法则、行政法规划定必需由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二)对外商业条约商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举行结算的;
(三)有关国际条约划定必需经检验检疫的。
二、出境货色检验检疫义务法式
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色,在报关时必需供给出进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色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出进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色通关单》验放。对产地和报关地相同等的出境货色,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色通关单》。对产地和报关地不合等的出境货色,出具《出境货色换证笔据》,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色通关单》。出境货色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具《出境货色不合格关照单》。
三、出境货色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1.出境货色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关于一般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色,应留有响应的检验检疫时候;
2.需断绝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断绝前7天报检;
3.法定检验检疫货色,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疫外,准绳上应对峙产地检验检疫。
四、报检时应供给的票据
1.出境货色报检时,应填写《出境货色报检单》,并供给外贸条约或销售确认书或定单;声誉证、有关函电;临盆运营部分出具的厂检功效单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色运输包装机能检验功效单》正本。
2.凭样品成交的,须供给样品。
3.经预检的货色,在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换证放行手续时,应供给该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色换证笔据》(正本)。
4.产地与报关地不合等的出境货色,在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请求《出境货色通关单》时,应提交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色换证笔据》(正本)。
5.依照国家法则、行政法规的划定实施卫生注册和质量允许的出境货色,必需供给经检验检疫机构赞同的注册编号或允许证编号。
6.出口危险货色时,必需供给《出境货色运输包装机能检验功效单》正本和《出境危险货色运输包装利用判定功效单》(正本)。
7.出境特别物品的,根据法则法规划定应供给有关审批文。
五、《出境货色报检单》的填制
报检单元应加盖公章,并准确填写本单元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代码。所列各项必需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
1.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
2.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3.报检日期:报检当天的日期。
4.发货人:按条约、声誉证中所列卖方称呼填写。运营单元应填写实施条约的运营单元称呼及
5.收货人:按条约、声誉证中所列买方称呼填写。
6.货色称呼:按条约、声誉证上所列称呼及规格填写。
7.H.S编码:按《和谐商品称呼及编码轨制》中所列编码填写以昔时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8.产地:填写省、市、县名。
9.数/分量:按理想请求检验检疫数/分量填写。分量还应填写毛/毛重及皮重。
10.货色总值:按条约或发票所列货色总值填写,需注明币种。
11.包装品种及数量:包装材料的品种\包数量。
12.运输工具称呼号码:运输工具的称呼和号码。
13.条约号、声誉证号:根据对外商业条约填写,或填订单、形式发票的号码。
14.商业体例:该批货色出口的商业体例。
15.货色寄存地点:注明详细地点、厂库。
16.发货日期:理想发货日期。
17.输往国家和地区:出口货色的最终销售国。
18.允许证/审批号:须办理出境允许证或审批的货色应填写有关允许证号或审批号。
19.临盆单元注册号:出进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号或加工场库注册号码等。
20.启运地:货色末了离境的口岸及地点地。
21,到达口岸:货色的进境口岸。
22.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色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23.条约订立的特别条目以及其他要求:在条约中订立的有关检验检疫的特别条目及其他要求应则填进此栏。
24.标记及号码:货色的标记号码,应与条约、发票等有关外贸票据连结同等。若没有标记或号码,则填写“N/M”。
25.用途:从以下9个选项中选择:
(1)种用或繁衍(2)食用(3)奶用(4)不雅观赏或演艺
(5)朋友动物(6)实验(7)药用(8)饲用(9)其他
26.随票据:报检时随的票据品种划“√”或补填。
27.签名:由持有《报检员证》的报检人员手签。
28.检验检疫费: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审定费用后填写。
29.支付证单:报检人在支付证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及领证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