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和扶持海淀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海淀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淀园管委会从即日起对海淀区企业进行创新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同时颁发“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认定的企业享受市、区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政策。此项工作,是当前形势下关系到企业发展和园区管理的大事,望各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尽快办理。认定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海淀区内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
(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换发证书)
二、启动时间:
2009年4月17日
三、支持政策
1、享受海淀区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政策。
(详见:www.zhongguancun.com.cn 首页 >> 园区信息公开 >> 政策发布与解读 >> 政策按需打包 >> 海淀区政府“1+20”政策)
2、享受《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的扶持政策。
3、按规定税率,对超过15%税率的海淀区留成部分,作为财政奖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研发。
四、申报程序:
对已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及海淀园原高新技术企业,采取网上注册、备案换发的方式。
新认定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网上注册、申报、审核、提交书面资料等步骤取得创新企业资格。
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单位登录:http://61.49.38.1/wssp/hdygxrd/index.htm,进入申报界面。
2、申报单位依各自情况,分别选择“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海淀园原高新技术企业”及“新认定企业”入口启动申报。
3、依网上申报提示,完成相关表格或报告填报,并提交。
4、按系统回复信息要求,向管委会提交证明/申报材料,取得创新企业证书、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五、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 2008年4月28日起
受理地点 海淀招商大厦西厅23号窗口
咨询电话 88497961
附件1:《海淀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doc
附件2:《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doc
附件3:《关于落实“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doc
入园企业如有需要办理的,可前往北京交大东校区科教楼1006室咨询
电话:51686441
联系人:丁蕾 张园
上篇:
成都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高级人才进区工作的暂行规定
下篇:
转发“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关于面向全国征集专利项目和技术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