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 企业注册资本可“零首付”
浙江省宁波市政府4月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5月1日到明年12月31日,宁波市实行支持创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即允许大学毕业生与本市下岗职工注册企业“零首付”;允许住宅区、拆迁规划区的经营用房注册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允许商务楼宇内的服务性企业、业务关联性企业集中办公。
浙江省宁波市政府4月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5月1日到明年12月31日,宁波市实行支持创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即允许大学毕业生与本市下岗职工注册企业“零首付”;允许住宅区、拆迁规划区的经营用房注册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允许商务楼宇内的服务性企业、业务关联性企业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