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商业条约的存案
0 ihunter 2010/06
来料加工商业条约的存案
一、营业概述
"来料加工"是指由外洋厂商供给一定的原材料、帮手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简称料件),需要时供给机器设置装备摆设及临盆技能,委托海内企业按外洋厂商的要求举行加工、装配,制品由外洋厂商担当销售,海内企业按条约划定收取工缴费的一种商业体例。
企业在签订来料加工条约后,货到之前,应提早向海关请求条约存案,办理《加工、装配收支口货色登记手册》,企业凭手册办理来料加工货色收支口通关手续。
二、办事根据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收支口货色羁系和征免税办法》等
三、办事机构
上海海关现场营业一处
上海浦东海关
上海海关各区、县地点地海关
四、办事准备
1、应具有一定的资历、前提:
(1)应为有收支口运营权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经赞同可以从事来料加产营业的企业。
(2)应由持有报核员证的报核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2、需交验以下材料:
(1)来料加工条约或协议书(正本);
(2)外经贸主管部分的批件(《加工商业营业赞同证》);
(3)《加工商业加工企业临盆本领证明》;
(4)确定单耗所需的有关材料;
(5)需由经贸部赞同立项的来料加工顶目,供给经贸部批件;
(6)属于国家有专项划定的商品,需交验主管部分的批件;
(7)加工企业保函(工、外贸企业需供给);
(8)《加工、装配收支口货色登记手册》及加工条约存案请求表、保税条约存案预录进报告表;
(9)海关需要的别的单证。
五、办事机构义务
考核企业存案请求,符合划定的,签发《加工、装配收支口货色登记手册》。
六、办事法式
第1步:企业填写保税条约存案预录进报告表及《加工、装配收支口货色登记手册》,交预录进公司举行条约预录进。
第2步:企业向主管海关办理来料加工条约登记存案手续,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1)来料加工条约或协议书(正本);
(2)外经贸主管部分的批件(《加工商业营业赞同证》);
(3)《加工商业加工企业临盆本领证明》;
(4)确定单耗所需的有关材料;
(5)需由外经贸部赞同立项的来料加工顶目,供给外经贸部批件;
(6)属于国家有专项划定的商品,需交验主管部分的批件;
(7)加工企业保函(工、外贸企业需供给);
(8)《加工、装配收支口货色登记手册》及加工条约存案请求表、保税条约存案预录进报告表;
(9)海关需要的别的单证。
第3步: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举行考核,符合划定的签发《银行包管金台帐开设联系单》。
第4步:企业前往指定的中国银行办理包管金台帐手续,中国银行签发的《银行包管金台帐登记关照单》,交由企业带回海关。
第5步:海关考核有关单证,符合划定的,核发《加工、装配收支口货色登记手册》。
七、办事时限
企业提交单证完全、有效的,海关在受理后3个义务日内(特别情况需下级部分审批的时候不在此限)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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