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吴斯婷 通讯员龚晓凤)从6月19日零时起,我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将从目前的3元降至2元。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6月9日零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我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7.60元/升下调至7.18元/升。
依据厦门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7.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7.45元以下并持续10天以上时,应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
因此,市物价局及时出台了降低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的文件,自2012年6月19日零时起,燃油附加费由每车次3元下调至2元,即每趟营运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向乘客加收2元的燃油附加费。这项工作也是厦门市物价局贯彻开展全市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举措之一。
上篇:
2011年个税征收3633.07亿
下篇:
吴英父亲喊话浙江高院:请公开回答我四个问题
1 谈谈老站的优化流程 2 专访翔网:爱无声 演绎地方论坛的精彩 3 王石自我审判:论背景我也是红二代 但没靠这个 4 厦门职工去年人均月薪4377元 金融业收入居首 5 常见的汽车维修项目分类 6 "1元菜"重现厦门市场 受益天气晴好及物流成... 7 厦门169个重点项目今年将投687亿 轨道交通一期列入 8 厦门今年着力建设169个重点项目 岛外项目占128个 9 国际油价5月以来持续下滑 厦门油价或回归“7元时代” 10 《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决议 11 海西最大进口商品集散地落厦门 12 厦门过半住宅被外地人买走 上月楼市成交量环比猛增近6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