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收支口商品检验判定公司的审批划
0 ihunter 2010/06
设立外商投资收支口商品检验判定公司的审批划定
(1995年10月9日国家收支口商品检验局、对外商业经济互助部公布)
第一条为了增强对收支口商品检验义务的管理,包管收支口商品检验义务质量,促进对外商业生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则、法规的划定,拟定本划定。
第二条本划定所称的外商投资收支口商品检验判定公司是指以中外合伙、互助形式设立的接受收支口货色收、发货人及干系人的委托,以圈外人身份为委托人办理收支口商品检验、判定、认证营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检验公司)。
第三条理睬外商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伙、互助收支口商品检验判定公司。不得设立外商独资收支口商品检验判定公司。
第四条经赞同,外商投资检验公司可以运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营业:收支口商品质量、规格、数量、分量、包装、残损、代价、装运技能前提的委托检验、判定和认证等营业。
第五条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中方投资者应是经主管部分赞同、供认或指定的从事收支口商品检验判定义务的企业。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外方投资者应是从事3年以长收支口商品检验、判定、认证营业,有与申办营业相适应的运营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人员及技能设置装备摆设,有较稳定的客户,有一定国际信誉的企业。
第六条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最低注书籍钱为50万美元,并须有牢固的场所和与其从奇不雅观务相适应的技能前提和专业人员。
第七条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运营刻日通俗不跨越30年。
第八条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设立由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对外商业经济互助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赞同。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运营资历和营业范围由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国家收支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担当审定和管理。
第九条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法式:
(一)中方投资者向其主管部分报告请求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有关文件,经主管部分赞同后,由地点地外经贸部分商地点地收支口商品检验局并签订意见后报送外经贸部;中方投资者为国务院部、委、局直属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向其主管部分报告请求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有关文件,经主管部分赞同后,转报外经贸部。外经贸部收到上报文件后收罗国家商检局意见。
(二)国家商检局对请求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项目发起书和可行性钻研陈说及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技能力量、技能程度、技能配备及营业范围举行检察。经检察合格后,出具《外商投资检验公司资历审定意见书》。
(三)外经贸部征得国家商检局赞同后对上报文件举行考核。赞同后,发给外商投资企业赞同证书。(四)中方投资者持外经贸部宣布的外商投资企业赞同证书等有关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请求办理登记手续,支付营业执照。
(五)外商投资检验公司持赞同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到国家商检局办理《外商投资检验公司资历证书》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
第十条请求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需向外经贸部报送下列文件:
(一)中央外经贸部分或国务院部、委、局对请求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签订的意见;
(二)请求设立外商投资检验公司的项目发起书;
(三)投资各方签订的可行性钻研陈说、条约、章程;
(四)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物证明(复印件);
(五)外经贸部要求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同等为正式文件。不法定代表人签订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
第十一条外商投资检验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按本划定办理。
第十二条外商投资检验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本划定从头请求:
(一)更换配合方;
(二)变动运营范围。
第十三条本划定公布之前已建立的外商投资检验公司应在本划定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凭外经贸部或其授权构造宣布的外商投资企业赞同证书,向国家商检局申领《外商投资检验公司资历证书》。逾期不办的,不得承揽与收支口商品检验、判定、认证义务有关的营业。
第十四条各地外经贸部分在审批触及收支口商品检验、判定、认证的咨询营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时,应征得中央商检部分赞同。赞同后报外经贸部和国家商检局存案。
第十五条本划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收藏 有帮助 没帮助

上篇: 实务篇:外贸进门的缮制与单证事变处理
下篇: 进口台湾产物留意事变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