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分:稳步扩展跨境商业人夷易近币结算试点
0 ihunter 2010/06

克日,人夷易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团结公布《关于扩展跨境商业人夷易近币结算试点有关题目的关照》,扩展跨境商业人夷易近币结算试点范围。



自2009年7月跨境商业人夷易近币结算试点展开以来,各项义务希望顺遂,营业有序举行,操作手续便利,遭到了试点企业和银行的遍及接待。跨境商业人夷易近币结算营业增加较快,企业和银行对用人夷易近币举行跨境商业结算的需求赓续增加,扩展试点的机遇已经成熟。



此次试点扩展后,跨境商业人夷易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都会扩展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西躲、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营业范围包括跨境货色商业、效力商业和其他常常项目人夷易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埠域,企业可按市场准绳选择利用人夷易近币结算。



跨境商业人夷易近币结算试点的扩展,将进一步促进商业和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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