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是网友“~缺氧的鱼~”在商业论坛上传的文章。关于文中主人公的经历,相信良多网友有话要说,快快加进我们一同讨论吧,点击进进——
事变详细情况:
德国主人联系到我司说要我司的T4灯管及电子整流器。经由两次的送样确认,最终确认了订单,总价钱为61413 US$,(其中运费为15014.1US$,灯管总价钱为:23130US$,电子整流器的价钱为U24360US$ )。后因对方在邮件里追加了另外一种产物:联讨论(联讨论的价钱为378US$),总价钱变为62882.10US$。出货时候定为2003年的2月13号也便是过年的时候,付款前提为不可撤消的声誉证(L/C-CPT),运输为上海经由北京到莫斯科全程空运。
因那时是在过年期间,我们的货色来不及出货,所以同主人协商后延期分两次交货。 ·两票货,我少赚了2万!
但货到对方指定点后,对方说地点有题目,要我司传真商业发票,包装材料及全部材料给他。我司那时没有想到其他事就把全部的材料文件按对方要求传真与他(没交到银行前)。此间声誉证已一次又一次的修改过。我们现在也提过对方声誉证上的不合理要求:“须对方开产物检验合格证明”,但那时货已到对方手上了,且对方也说了只需产物与样品一样就可以的,所以那时就在等。 ·和某船公司的痛苦互助
货到对方手上二十天今后,我司开始要对方付款,但对方总在说要等莫斯科检验后才可以付,就如许拖了三个月,声誉证的时候也逾期了。后对刚才传了一张说是产物不合格的看不懂的检验证明,说是我司的电子整流器不合格。对一而再的催款,对方厥后付了合格的产物的部份货款15550US$,(对方检验合合的产物货款为23508US$,而他的来由是他扣除了关税及运费-按他算出来的) ·与印度商打交道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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