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木材公司购买达斌公司原木案
1998年上半年,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请求并办理了进口原木2万立方米的有关手续,同年7月20日,原告与达斌公司在海口签订木字025-88号购货条约。条约商定:达斌公司向原告供给马来西亚坤甸木9000立方米(理睬增减10百分),每立方米单价185美元,海口秀英船埠岸上交货价,货款总值166.5万美元。1998年9月25日前一批装运,由马来西亚沙巴港运到海口秀英港。付款前提:银行即期声誉证,全套洁净的已装船且运费已付的海运正本提单一式3份,买方最迟于1998年8月10日前开出声誉证给卖方达斌公司。条约签订后,原告向银行请求存款美元100万元和人夷易近币500万元,并向海口分行请求开具声誉证。同年9月2日,中国银行海口分行依原告请求开具了编号为430H88573的声誉证,并以电传关照了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该声誉证划定了与条约商定同等的条目。达斌公司收到声誉证后,曾三次致电原告,要求点窜声誉证划定的到货日期和声誉证有效期,末了展延到货日期为1988年11月15日,声誉证有效期为1998年11月20日。原告在与原告达斌公司签订购货条约后,于1998年9月22日、9月29日、10月10日先后与海南省文昌县物资局临盆材料效力公司、文昌县计委经济开发总公司和海南华联经济商业生长公司签订了木材购销条约,商定原告向三家公司出售坤甸木5000立方米。
1998年11月6日,原告泰坦公司签发了正本提单一式3份,载明:托运人达斌公司,关照人木材公司,装货港马来西亚沙巴,卸货港中国海口秀英港,货色坤甸木2174根,计9890立方米,货色洁净已装船且运费预付。提单由泰坦公司盖章,代庖署理人签名。同日,托运人达斌公司发出跟单汇票,要求立刻付款。11月16日,泰坦公司致电海口外轮代庖署理,通报货轮的称呼为“帕特劳克罗斯”轮(PATROCLOS)(以下简称“帕”轮)、收货及估计到港时候是12月4日。11月18日,“帕”汽船长致电海口外轮代庖署理称:该轮估计12月1日到达海口。同日,中国银行海口分行关照原告:达斌公司已将430H88573号声誉证项下全套议付单证送达海口,要求答应付款。
原告经审单发明:1.通俗木材商业中,材积每每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而泰坦公司的提单与发票中记实的几种原木材积,全部是整数,这是一种极度现象。
2.提单与发票记实,此批货色中有直径40厘米至59厘米的原木1583根,直径60厘米以上的原木有1095根,如许年夜材积的原木占了此批货色的90百分。把如许的年夜材积原木大批量地会合装在一个船上,理想是办不到的。
3.泰坦公司签发的是班轮提单,合用班轮条目。而“帕”汽船长的来电却称提单是在租船条约下签发的,受租船条约条目束缚。
4.泰坦公司的电报称:汽船12月4日抵达海口,而“帕”汽船长的来电却称12月1日到达。
据此,原告以为其中有诈,要求中国银行海口分行暂不付款。11月28日,泰坦公司再次致电海口外轮代庖署理,要求收货方供给足够的驳船使船舶速遣,并申明卸货费用由收货方支付。12月2日,“帕”汽船长致电海口外轮代庖署理称,该轮装原木8043.43立方米(这与泰坦公司签发提单上确认的货色数量不合等),要求申办过琼州海峡的手续,询问可否利用雷达,同时再次预报到港时候为12月4日。同日,海口外轮代庖署理电复船长,告知理睬“帕”轮进进琼州海峡,在能见度不良时利用雷达,12月13日,“帕”轮仍未抵达海口,海口外轮代庖署理即致电泰坦公司盘问情况。同日泰坦公司电复确认“帕”轮打消往海口卸货。
据伦敦劳合社有关材料证明:“帕”轮于1998年10月11日驶离台湾高雄港,11月10日才抵达马来西亚拉阿德达土港。又据喷鼻香港年夜德行株式会社、沙巴洲敌对所供给的材料证明:“帕”轮11月10日抵达马来西亚拉阿德达土港,当日即驶离该港,11月23日抵达拿笃埠港装载两批旧杂木1485根,算计5537.21立方米,于12月7日抵达喷鼻香港并开始卸货,该杂木重要爆裂,园木顶端有兰色“HT”(即海南木材之意)标记。1989年1月12日,泰坦公司亦致电海口外轮代庖署理,确认其签发了上述提单并称系据达斌公司书面指示让“帕”轮改驶喷鼻香港,12月10日将货色卸下。
1989年3月1日,中国银行海口分行应新加坡德累斯顿银行国际部的要求,将全部单证退给德累斯顿银行喷鼻香港分行。
[专家批评]
跟单声誉证是在国际商业中由开证银行应开证请求人的请求签发的,在满意声誉证要求的前提下,凭声誉证划定的票据向受益人付款的一种书面凭据,是国际商业中包管生意平安的有效手腕。
银行只考核单证表面符合即可付款。议付银行和开证银行只根据声誉证条目办事而不受生意条约束缚,只根据票据行事而不问货色的理想情况。所以银行只需考核票据的表面与声誉证要求符合即可付款,而不问票据的格式、完整性、真实性、能否伪造以及票据所代表的货款、签发情面况或了债本领若何。
在跟单声誉证生意中买方的权益义务是:定时开出符合条约划定的声誉证,收到开证银行转寄来的单证要求其付款赎单时,根据“单证符合”,“单单符合”的要求担当考核,如出现票据与声誉证不符或票据与票据不符时,买方有权拒尽付款赎单。
因此,买方审单的责任重年夜,本案恰是因为买方担当使用了自己的权益,及时发明了不正常的情况,才防止了重年夜丧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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