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汇、重开票和典质品
买汇[Bills Purchase] 银行对跟单托收票款融资的形式之一。银行买进托收汇票对出口商按票面金额扣除邮程息支付的一种融资体例。银行买进托收汇票后即成为汇票的持票人,当票款被拒付时,银行具有对出票人(出口商)举行追索的权益。见“买进票据”。
重开票[Reissue of Bill] 银行对跟单托收票款融资的体例之一。出口商以托收汇票作典质,从头开立以托收活动付款人并经其承兑后的远期辅币汇票(光票)在外埠市场贴现。这种从头开立的远期辅币汇票的刻日,通俗比向托收行作典质的出口汇票的刻日要略长一些,以便远期辅币汇票到期时可用出口票款来抵付。如原出口汇票遭到拒付时,出口商(从头开立远期辅币汇票的出票人)应负远期辅币汇票到期时对承兑银行付清票款的责任。
典质品[Ledged Collaterals] 借款人为获得银行的存款而以一定的商品、票据等作物质的包管。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必需将款项如数回还,不然银行有权处理其典质品,作为一种补偿。测验年夜编纂拾掇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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