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发店每月扣员人为3年后才退 店主称是培训费
0 ihunter 2010/05

南海网6月19日动静: 
"我在府城忠介路一家美容美发店打工,店里每月都扣我的钱,而被扣的钱要干满三年本领退,这合理吗?"今日上午,市夷易近张西席向本报反应。 
据张西席说,他于2006年底进进海口府城步辇儿街的烫染连锁店里从事发型师义务,2007年6月份时,店里送他到广州学习了两个多月,那时他交了4千多元的膏火。学习返来之后,店里便开始每个月扣所谓的培训费,按每个月人为总额的15百分来扣,还称所扣的费用要干满三年之后本领退。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被扣了近1500元。张西席说,因为辞职时没干满三年,这些钱也没有退回。 
对此,记者采访了该店的老板谢西席,他默示,公司并没有向员工收取押金。所扣的钱是那时送员工往广州学习时,因为员工临时拿不出全部的膏火,公司先帮员工垫付一半的学习培训费,而垫付部分会从员工今后的人为里逐月扣除。这部分钱等员工干满三年之后,做为福利返还给员工。这些公司在送员工往学习之前都跟员工说好的了,并不是什么押金。 
对此,法则人士提醒,员工与老板应以双方自愿、平正的准绳来商定义务中的各项事件,如果员工以为不合理可以不签相干的条约、协议,只需条约的条目不违背法则,一旦签下之后,双方就要按章办事,因此员工在签条约的时候,应该细致看清晰相干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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