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银行
0 ihunter 2010/06
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银行结售汇的通知布告(1996年6月20日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公布)
为了完成人夷易近币在常常项刻下可兑换,改进外商投资企业的运营情况,经国务院赞同,中国人夷易近银行决议,自1996年7月1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银行结售汇。现通知布告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夷易近银行1996年6月20日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划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也可以继承经由历程外汇调度中央生意外汇。
二、中国人夷易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办法》。①根据这一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用于常常项目收支的外汇结计帐户和用于本钱项目收支的外汇公用帐户。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实投本钱和常常项目外汇资金周转的需要,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常常项刻下外汇收进可以留存的外汇最高金额。三、外资银行、本国银行分行、合伙银行可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结汇和售汇营业,成为外汇指定银行。①已于1997年10月15日废止,理想行《境内外汇帐户管理划定》。

收藏 有帮助 没帮助

上篇: 外贸函电范文汇总
下篇: 国际商业商品检验知识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