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检员测验教诲:商品回类总划定例则(二)
0 ihunter 2010/05

  一、概述:
  《收支口商品称呼与编码》共包括21类97章商品。
  第1类到第4类是农副产物,从第5类到21类是产业品。第1类到第4类的排列是:动物――动物――油脂――食物来排列。而产业品中呢,是材料――半制品――制品;零件――零部件;详细列名――未列名等。
  在查找商品编码的时候,最重要的便是要确定商品21类商品中的哪一类商品,
  例:查找 “火鸡” 的编码,先要确定,火鸡是活动物,第一类,这是一个年夜的范围,在掌握这些前提下,检查每章的商品排列情况。要先查阅四位数品目号列及其黑体字。在0105就可以找到家禽,那么鸡属于家禽类,再进一步确定它的8位数编码,0105.9994.
  判定题:《和谐轨制》中的编码接纳的是8位数编码。
  谜底:错
  8位数编码,前两位默示项目地点章,3、4位默示在该章的排列顺序号。第5位默示的是它的一级子目,第6位默示二级子目,第7位默示三级子目,第8位默示四级子目。
  “―”默示1级子目
  “― ―”默示2级子目
  “― ― ―”默示3级子目,
  “― ― ― ―”默示4级子目。
  在查找商品的历程中,一定要先确定它的类,其次是章,再确定它的1级子目、2级子目,依次类推。
  若何判定是一级目次,照旧二级目次照旧三级目次,照旧四级目次,关键便是从“商品称呼背面的”横杠“来确定。 
  二、回类总则
  回类总划定例则是《国际商品编码和谐轨制》中所划定的最为根基的商品回类划定例则。
  划定例则一:
  类、章及分章的题目,仅为查找利便而设;具有法则效能的回类,应按项目条则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划定,按以下划定例则确定。
  划定例则一,有三层含义,
  1、它指出“类、章及分章的题目,仅为查找利便而设”,
  例如说,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物,按题目,它应该包括,全部的活动物和和动物产物,但第一类中,根据章注,我们就可以晓得,活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不包括在第一类外面。所以说“类、章及分章的题目,仅为查找利便而设”
  2、“具有法则效能的回类应按项目条则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在第一章章注中有划定,本章不包括品目95.08的动物,不包括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物。所以说,具有法则效能的回类应按项目条则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3、“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划定,按以下划定例则确定”在对商品举行回类的时候,税目条则、及相干的章注、类注是最重要的。如果按税目条则、及相干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回类的,才可以按划定例则二、划定例则三、划定例则四、五、六来回类。
  例题:处理商品回类的具有法则效能的根据有:回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它们的优先顺序是:
  A、子目注释―章注―类注―回类总则
  B、回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
  C、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回类总则
  D、章注―子目注释―类注―回类总则
  谜底:A
  划定例则二
  (一)项目所列货物,应视为包括该货物的不完整品或未制制品,只需在进或出口时候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制品具有完整品或制制品的根基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物的完整品或制制品,在进口或出口时未组装件或分离件。
  划定例则二(一)不合用于第一类到第六类的商品。
  并且是只要在划定例则一无法处理的时候,才可以运用划定例则二。
  划定例则二(二)项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成的物品。项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组成的货物,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组成的货物。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组成的货物,应按划定例则三回类。
  例1:4503 是 天然软木制品,外边包纱布的热水瓶塞子。热水瓶塞子固然包了纱布,可是并没有窜改这个瓶塞的根基特征,因此照旧回进4503.1000的品目。
  例2:牛奶里加糖了,仍旧按牛奶来回类,那么这个前提便是说“加进材料或物质并不窜改正本材料或物质或其所组成货物的根基特征”。
  划定例则二第二款另有一个含义:划定例则二回类的时候,根基上判定其照旧由一种材料或物质组成,如果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组成的货物,应按划定例则三回类。
  划定例则三
  当货物按划定例则二(二)或因为其他缘故原因看起来可回进两个或两个以下品目时,应按以下划定例则回类:
  (一)列名比较详细的品目,优先于列名通俗的品目。可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下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物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物中的某些货物,即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物描绘的更为片面、详细,这些货物在有关品目标列名应视为异样详细。
  划定例则三第(一)指的是,如果货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可回时,应按以下划定例则回类。
  详细列名优先于通俗列名(“详细列名”准绳)
  (二)混合物。不合伙料组成或不合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物,如果不能依照划定例则三(一)回类时,在本款可合用的前提下,应按组成货物根基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回类。
  (“根基特征”准绳)
  例子:“碗装的利便面,由面饼、调味包、塑料小叉组成”,在这个商品中,就属于混合物,因为面饼组成了这个商品的根基特征,所以应该按面回类。
  (三)货物不能依照划定例则三(一)(二)回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回进其可回进的最末一个税目。
  也便是按此项商品范围里从后回类,也叫“从后回类”准绳。
  例:“由200克的奶糖和200克巧克力糖果混和而成的一袋500克的糖果”,因为其中奶糖和和巧克力糖果的含量相称,“根基特征”无法确定,所以呢,应从后回类,奶糖是回进1704,巧克力糖果是回进1806,那么就回进后一个税目1806.
  在划定例则三同学们留意的中央:
  1、只要划定例则一和划定例则二都不能用的时候才用划定例则三。
  例:“豆油70百分、花生油200百分、橄榄油10百分的混合食用油”在这里同学们不能因为他是混合物,并且豆油的含量最年夜,组成根基特征,从而运用划定例则三(二)款将其按豆油回进1507的品目。
  这是错误的,根据划定例则一,回类的法则根据是税目条则,因此根据15.17的品目注释包括各种动动物油混合而成的食用油,而在我们这道题目中,题目说的是混合食用油,因此先合用划定例则一,回进品目15.17的品目。
  2、在运用划定例则三时,必需按其中(一)(二)(三)款的顺序逐条运用。
  3、划定例则三(二)中的零售成套货物,必需同时符合下列三个前提
  划定例则四
  根据上述划定例则无法回类的货物,应回进与其最相类似的货物的品目。
  [例如]手推购物车 8716.8000
  手推购物车
  ―查阅类、章题目称呼,可回进87章车辆
  ―因为此章注释并无相干注释,所以查阅子目题目...
收藏 有帮助 没帮助

上篇: 家庭特菜莳植园 特菜销势遍及看好
下篇: 鉴戒!男下属为你设下的“色情圈套”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