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的任意记实事变和汇票的利钱条目
0 ihunter 2010/05

  出票后牢固××天(月)付款[Payable at×××Days fMonthsl after Date 0f Bill]  汇票上载明的计算到期日的体例之一。汇票上如划定付款的日期为“出票后××天(月)付款”则以出票日期为准。见“汇票到期日的计算”。
  汇票的任意记实事变[Optional Stipulations on Bill of Exchange]  汇票上除需要项目外,由出票人在汇票上加注的其他项目,如利钱条目、汇率条目、价钱条目、出票条目、交单前提、克制让渡、免作拒尽证书、汇票编号等。出票人加列任意记实事变的目标在于对签发汇票的缘故原因、根据、感化的申明。任意记实事变不能违背无前提支付饬令的准绳,不然就不可为汇票。出票人或背书人在汇票上加列限制或否定其对持票人责任的条目,以及就其自己而言,赞同持票人免去部分或全部职责的条目,也称任意记实事变。
  汇票的利钱条目[Interest Clause on Bill of Exchange]  汇票在支付金额以外,理睬带有支付利钱的条目。利钱条目需有明白的利率,如5%、10%或可划定按某日(通俗为付款日)的现行市场利率并须注明计息起讫的日期。按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如利钱条目中未划定利率等于未列利钱条目。起讫日期,如无划定,按出票日起算。测验年夜编纂拾掇整顿...
收藏 有帮助 没帮助

上篇: 写给将来的“百万富翁”!
下篇: 财产本钱:增殖财产之母

相关主题